





1事故特征
1.1危險性分析與事故類型
淀粉包裝工序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飛揚粉塵,淀粉粉塵與空氣混合后粉塵的爆炸下限為40g/m3,遇明火或靜電容易引起燃燒或爆炸,淀粉粉塵云的引燃溫度為40℃,最大爆炸下限壓力為1.02MPa,最大爆炸壓力上升速率為15.8MPa/S,爆炸指數15.8MPa.m.s-1,一旦發生淀粉粉塵爆炸,并引起燃燒后容易發生二次爆炸。
淀粉干燥后,靠風機輸送到包裝間,粒度為5~30微米,包裝時易飛揚在空氣中,遇到明火易發生粉塵爆炸事故.
1.2事故區域、地點、裝置的名稱
淀粉包裝工序主要的設備有:干淀粉儲罐、袋濾器、振動篩、螺旋機、包裝秤、引風機等。淀粉包裝車間位于淀粉車間西部,,以西是鐵路專用線,以北鄰是副產包裝間。以上場地均有人員現場作業,突發事故的發生對周邊構成危害。淀粉、副產品包裝是中糧生化能源(龍江)有限公司淀粉一個生產工序。建筑平面圖見附件四。
淀粉車間必須將來料的水分控制在12%以上,以上指標即是生產工藝的要求指標,也是安全生產的要求。物料水分過低,將造成物料破碎粉末度增高,從而增加爆炸和自燃的危險,粉塵含量過高,將造成下料和包裝過程中,增加物料飛揚的危險。當班操作人員發現以上問題時,要及時通知淀粉車間OCC和有關人員,以便及時調整工藝。
1.3事故發生時間、危害程度
在生產運行期間,發生泄漏淀粉形成粉塵,并遇到點火源、明火,可能發生火災、爆炸事故,會造成緊急停車、設備損壞,甚至造成人員傷亡。
1.4危險源監控與事故發生前征兆
淀粉包裝工序,在其重要位置,有一名安全員用便攜式粉塵檢測儀,定時對現場進行檢測。
當粉塵檢測儀報警或便攜式檢測儀器檢測粉塵濃度超標,便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。
1.5預防火災爆炸事故采取的監控方法
1.5.1 淀粉貯罐設有排風設備21.21-1/2袋濾器、21.31淀粉貯罐引風機,防止輸送風進入儲倉造成粉塵懸浮。
1.5.2 儲罐的結構設計圓形結構充分考慮物料留存的問題,基本不存在物料留存死角。
1.5.3 設有排風系統,儲罐內能產生負壓,設有緊急防爆門。
1.5.4 各樓層設有干粉滅火器,消火栓。
1.5.5 嚴格執行5s管理制度,每班對于設備、樓面清掃一次以上。
1.5.6 制止粉塵泄漏點,淀粉包裝一樓區域粉塵較大,為重點區域。
1.5.7 21.29-1/3螺旋機密封除塵,21.22-1/3、振蕩器聯接處。
1.6預防火災爆炸事故采取的預防措施
1.6.1包裝過程中,禁止運轉的設備、軟連接、管線泄漏淀粉粉塵。
1.6.2 在淀粉包裝間生產時,禁止進行焊接以及其他動火等檢修作業;停車檢修時,進行動火作業,必須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;同時要有可靠的施工方案。
1.6.3 衛生清掃人員、崗位人員每1小時,清掃車間內的粉塵一次,并且保證車間內排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。
1.6.4 21.31引風機設備除塵系統處于完好狀態、每一小時清理一次工作現場的粉塵物料。
1.6.5 每月清理一次21.20-1/3淀粉儲罐、21.21-1/3袋濾器、21.30袋濾器。
1.6.6 21.29-1/3螺旋機運轉中,不許有刮碰殼體故障,密封完好。
1.6.7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種進入淀粉包裝間;禁止穿帶有鐵釘的鞋。
1.6.8 定期檢查電器設備防爆和接地及避雷設施的可靠性。
1.6.9 清理袋濾器及其它儲罐、管線時,注意要控制淀粉的粉塵。
1.6.10 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,教育員工日常工作中嚴格執行公司及部門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,對于作業指導書要有詳細的安全操作步驟。
1.6.11 在裝置內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牌、標語牌、安全通道標識牌及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。
1.6.12 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,確保完好,并保持清潔,定期組織員工進行事故演練。
1.6.13 機械、電儀、工藝設備安裝、檢修時,必須保證原設備的性能,確保設備的完好狀態,檢修前要編制詳細的檢修方案,落實責任,并編制詳細的安全措施,檢修人員要對現場進行認真核對,確認具備安全檢修條件后方可進行檢修,檢修過程中要指定專人進行監護,對粉塵濃度進行檢測,檢修后施工負責人、安全負責人、技術負責人要對現場認真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離開現場,并認真做好記錄。
1.6.14 電氣、儀表設備要定期進行防爆、絕緣檢查,確保安全可靠。
1.6.15 不斷加強員工安全知識、技能培訓。
1.6.16 生產運行中的工藝參數出現異常時要及時查清原因,避免強行運行。
2應急組織與職責
2.1應急領導小組
組 長:車間主任
副 組 長:車間副主任、車間專職安全員
成 員:值班人員、工段長、工程師、技術員、班長、兼職安全員、運行班全體人員或工段人員
2.2職責
組 長:組織事故應急救援,并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是否上報事故,決定是否申請應急救援支援。
副 組 長:協助組長處理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,在高一級指揮員到達現場前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救援。
成 員:在組長領導下,實施具體救援工作。
2.3指揮原則:
遵照“先到指揮責任”原則,即最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最高級別的指揮作為事故指揮,上級指揮人員到達后,上交指揮權
現場控制組:
組 長:
成 員:
職 責:負責緊急狀態下的現場緊急停車工作,及時控制危險源,參與搶險、排險,及時向部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,給后續救援人員到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創造條件,同時與相關部門崗位取得聯系按緊急停車程序緊急停車。
滅火救援組:
組 長:
成 員:
職 責:利用現場消火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進行緊急滅火,在義務消防隊和專業消防隊到來前,控制火勢或利用水給設備降溫,防止事故擴大,給后續救援人員到達創造時間和條件。
救護組:
組 長:
成 員:
職 責:將事故現場受傷人員運到安全區域并實施救治,配合120救護人員工作。
疏散組:
組 長:
成 員:
職 責:將事故可能波及范圍內人員疏散,防止次生人身事故。
警戒組:
組 長:
成 員:
職 責:對事故現場實施警戒、巡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危險區。
